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三百三十七章 罪错专门学校
这种情况下。
多数家长会选择放弃带着孩子转学。
但..... 这种做法并不能抚平已经造成的创伤。
那些被欺凌的孩子们..... 可能这辈子都会存在心理阴影。
而少部分家长则会选择铤而走险罔顾法律用自己的方式去「报仇」。
这种做法同样是不可取的。
若是以暴制暴那社会上将再无秩序可言。
暴力不加约束终将伤害到每个人。
在现实中。
就曾有过许多类似的情况。
自己的孩子被同学打伤对方家长态度嚣张老师不管事而家长却直接对对方孩子动手。
这么做的后果...... 只能是把自己也送进去。
「在这里up想说的是希望大家冷静下来不要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行为。
」 秦牧面对着镜头认真说道:「同样的我们也不应当对这种行为姑息该出手时就应该出手。
」随后。
他将一条极为偏僻的司法解释讲述了一遍。
这条司法解释针对的正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正属于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
最后。
经过核准予以立案开庭审判。
而审理的法院也十分有魄力做出了一个兼顾各方平衡的判决。
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被判处了两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她们而言。
未来的几年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同时在监狱里她们还需要完成固定的课业跟上进度。
出狱之后。
她们的犯罪记录固然在案但却会永久封存不会告知任何人。
只希望...... 她们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争取出来之后重新做人。
「在这个案子里是因为构成了精神上的残损属于法定上的一级残疾加上传播广泛造成的影响恶劣虐待手段残忍最终才能予以立案。
」 再接着。
秦牧又看着镜头开口说道:「但在平时校园里的学生们遭遇到了非法欺凌往往是不会这么严重的。
」 「在这个里我会重点讲述一下面对校园霸凌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 孙洛灵的案子。
其实属于特例。
精神上的残损正好符合一级残疾的法定标准。
但更多时候..... 普通人在学校里所遇到的校园霸凌都很轻微不会严重到这种层次。
不过虽然轻微但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同样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遇到校园霸凌千万不要畏首畏尾忍气吞声你越是退让别人越会以为你软弱可欺你将永无宁日。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讲述应对措施。
校园内的欺凌...... 往往都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那些越老实的人越容易被欺负。
而被欺负之后担心自己告状之后被报复往往都选择忍气吞声。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恃强凌弱欺负弱小是人的天性。
在这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遇到这种人...... 就应 该先把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千万不要自己扛着。
「第二若是学校不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话家长可以选择向教育局反馈。
」 教育局属于学校的直属上级。
学校若是无作为或者是放任这些「坏学生」为非作歹教育局是可以依法出面予以警告的。
这个时候。
学校必须要严肃处理对这些「坏学生」采取针对措施。
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予以教育惩戒。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若是构成了违法犯罪必要时将扭送少管所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当然。
这些针对的...... 主要是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是送到特殊的管教学校予以教育。
也就是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
这种学校...... 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说过但却是专门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率频发而设立的学校。
不同于少管所。
少管所是用来处理已犯罪的未成年人。
而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则是针对那些存在不良行为屡教不改正常学校无法教导的学生们。
刑法上。
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区分为不良行为与犯罪行为。
不良行为则包括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则包括触法行为和治安行为。
在学校内对他人进行欺凌造成了身体上的侵害则属于触法行为。
扰乱学校秩序课堂上不听老师讲课肆意胡闹则属于治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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