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第2124章 河工水利需兼重三
对于商屯朱载坖虽然也不排斥但是朱载坖显然并不认为商屯是一个能够很好解决事情的方案所谓商屯其实是和开中法一道实施的一种政策由于大明在很长一段时间实施的是实物开中也就是商人要将朝廷所指定的粮秣等物资运输到朝廷所指定的边境仓库才能够获取盐引。
而对于西北来说转运粮秣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之前三边总制余子俊就和朝廷算了一个账:“运输于河套米豆值银九十四万两草六十万两每人运米豆六斗草四束应用四百七万人约费行资八百二十五万两。
” 也就是说运费的价格已经是运到的货物价值的数倍了这种生意是没有商人会去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节约成本在九边就出现了所谓的商屯盐商为节省运输成本遂招募农民在边境开荒垦种这样的话可以极大的节约成本同时在边疆屯田也可以缓解当地的粮食短缺问题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办法在开中法盛行的时候盐商在山西、贵州等地形成屯田体系通过招募民众垦荒解决卫所军粮短缺促进边疆土地开发与汉族移民迁入确实是极大的缓解了边镇的粮食问题。
对于商屯朝廷的要求是自出财力、自垦边地、自种豆粟、自筑墩台、自立堡伍这对于商贾来说投资是不小的而且商屯对于朝廷政策的依赖实在是太大了之前朝廷实施实物开中法盐商们为了减少成本获取更多的利益故而在边境屯垦但是弘治年间的叶淇将实物开中变为了折银开中之后商屯就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现在很多的大臣希望能够重新恢复商屯因为实物开中已经被朱载坖所恢复了在这种情况下从隆庆初年开始在辽东、大宁等地的商屯有所发展但是在西北的商屯已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根本无法再恢复了。
户部左侍郎赵世卿就上疏朱载坖称:“祖宗旧制有上下两利不得不议复公私俱病不得不议更则召商开中以裕边酌议清勾以实伍是也。
按永乐每盐一引输边粟二斗五升。
商人争出财力募民垦荒。
天顺中斗粟值银二分边储大裕。
成化中尚书叶淇议改折色商徙农散乐土变为荒芜。
后虽有仍征米、豆、自林之令然不过十中之一耳。
商人宁厚值以易粟无宁垦田以多费弊所从来久矣。
今诚沛下明旨渐复输粟之规不十年而旧制可举矣。
往土着之民见种粟之可以永为利也又争募民以种粟。
且商人自置墩台自联保伍突有虏犯人自为战此不惟有益于盐法而且有利于屯政; 不惟可以助耕而且可以御虏计无便于此者。
” 御史翁正春也上疏朱载坖:“屯田乃足食足兵之要道而通商中盐则又所以维持屯田于不坏者也。
洪永间纯任此法所以边困富强不烦转运而蠲租之诏无岁无之后来屯田盐法渐非其旧而边响不足军民俱困矣。
” 他们认为重新恢复商屯就可以解决河西等处的军储缺乏问题朱载坖并不是这样看的首先商屯和朝廷的盐政关系甚大要是盐法通畅同时食盐还能够维持较高的价格朝廷又厉行实物开中的话商屯确实是一个值得采纳的办法但是一旦朝廷的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是盐法不太通畅食盐的利润不够高的话对于商屯来说都会是毁灭性的打击的。
朱载坖为此事和内阁以及户部、司农寺的重臣们还有都察院的堂官们都商量了很久庞尚鹏等人也都认为商屯现在想要恢复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对于朝廷来说现在盐政改革的方向是打击私盐降低食盐价格这和商屯的方向是相反的商屯要想能够获利就是依靠的食盐的暴利而高盐价并不是现在朝廷的要点甚至朱载坖也是多次颁布上谕要求降低食盐价格使得百姓能够吃上平价食盐而要想保证商屯的发展盐商必须在食盐的销售中获取暴利才有动力在边镇招募百姓屯垦耕种。
同时兵部也对于此事产生了质疑因为在之前的商屯中有允许这些商人们自立墩台的条款兵部现在不认同这种办法这些商贾以招募百姓屯垦为名聚敛百姓设立墩台其中是否有亡命之徒还有卫所的逃亡军士等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隐患而且是在朝廷的边镇对于朝廷来说确实是隐患所以兵部和户部都认为不应该采取商屯的形式的。
朱载坖也认为部议合适不过除去商屯之外那也就只有民屯和军屯民屯也就是迁移百姓到这些地方去耕种这也是大明通行的办法按照大明祖制:“移民就宽乡或召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
” 这也是大明的通行的办法朱载坖即位以来也进行了大量的移民主要是向辽东等地迁移百姓屯垦辽东、湖广、交趾、缅甸等地解决大明现在部分地区的流民众多的问题在 “宽乡”可耕之地多而耕种之民少而相对的即为 “狭乡”。
为解决民无地可耕的状况于是将 “狭乡”里的 “无田之民”或 “丁多田少之家”迁到附近的 “宽乡”去这样既解决了 “狭乡”地少人多的矛盾又避免了 “宽乡”因人少而使可耕之地抛荒的情况此为一举两得。
但是在河西等地这样的办法似乎很难行得通虽然这些地方的可耕之地众多但是实在是贫瘠不堪产出极少而且这些地方相对苦寒又干旱对于百姓来说确实是很难生存大明初年的时候不是没有移民实边过但是仍旧没有改变这些地方人烟稀少的局面所以民屯是不可行的。
至少不能作为主要的手段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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